产品名称 |
华能信托-世荣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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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简称 | 世荣1号信托计划 |
监管机构 | 中国银监会 |
发行机构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产品状态 | 执行 |
产品期限 | 12个月 |
融资规模 | 3.0亿 |
收益分配 | 半年付息 |
咨询电话 | 7×24全国免费财富热线: 400-808-3058 |
预期年 化收益 |
100万≤认购金额<300万 7.5% 300万≤认购金额 8.0% |
收益类型 | 固定收益 |
投资门槛 | 1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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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银行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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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时间 | 2016年0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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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式 | 股权质押贷款。 |
投资领域 | 工商企业 |
资金用途 | 用于投资梁社增先生合法持有的9,000万股世荣兆业(002016)股票收益权、用于向珠海市斗门区兆丰集团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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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来源 | 溢价回购或股票处置变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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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控措施 | 1.股票质押,质押合同等主要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股票后续采取每日盯市管理。按照本次质押的9,000万股世荣兆业股票如以2012年7月17日前20天均价8.44元/股计算,总市值约为75,960万元,质押率39.49%。 2.以投资价款的本金计算股票初始质押价格为3.33元/股,同时后续市值管理补仓线、平仓线设置:设置了5.66元/股的补仓线(补仓线为初始质押价格的170%)和5.00元/股的平仓线(平仓线为初始质押价格的150%)。如果目标股票T日收盘价低于补仓线,梁社增先生应在T+1日下午16:00之前追加相应保证金至信托财产专户,直至质押股票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二级市场当日收盘价计算的市值(质押股票收盘价格×质押股票数量+质押股票的分红)与信托财产专户保证金之和高于51,000万元;如果梁社增先生不追加保证金或追加质押股票,目标股票T日收盘价低于平仓线,则受托人有权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大宗交易、司法拍卖等方式处置目标股票。 3.如以目标股票收盘价格计算,股票质押率持续低于25%超过20个工作日,受托人可以解除部分质押股票。但解除质押股票后,剩余质押股票的质押率不高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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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一 融资方介绍: 兆丰集团从事建筑材料贸易、基建等业务,近两年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2010年销售收入46,862万元,实现净利润3714.34万元;2011年销售收入58,873万元,实现净利润4600万元。 整体看,兆丰集团资产规模较大,截止至2011年12月,资产负债率仅为77.84%,到了2012年5月资产负债率仅14.5%,主营业务收入稳定增长。2011年兆丰集团实现收入58,873万元,2012年5月,已经实现收入29,437万元,预计在2012年全年兆丰集团可实现销售收入超过60,000万元。 兆丰集团最近签订了1份价值10亿元砂石采购合同,以及1份价值2.8亿元的水泥采购合同。按砂石采购合同约定需要支付保证金合计2亿元,且每半年结算一次。所以兆丰集团在砂石业务中资金占用较大,预计该部分新增订单需要投入资金超过40000万元。 2012年5月报表显示,目前兆丰集团没有流动负债,所以剩余10000万信托资金用于满足其日常经营需求,用途合理。 综上所述,为维持企业在未来3年内正常经营周转,受托人以50,000万元信托资金向兆丰集团提供流动性支持合理,同时兆丰集团承诺获得信托资金不用于房地产、股票等国家限制领域的投资。 二 质押股票设置警戒线: 设置了5.66元/股的补仓线(补仓线为初始质押价格的170%)和5.00元/股的平仓线(平仓线为初始质押价格的150%)。如果目标股票T日收盘价低于补仓线,梁社增先生应在T+1日下午16:00之前追加相应保证金至信托财产专户,直至质押股票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二级市场当日收盘价计算的市值(质押股票收盘价格×质押股票数量+质押股票的分红)与信托财产专户保证金之和高于51,000万元;如果梁社增先生不追加保证金或追加质押股票,目标股票T日收盘价低于平仓线,则受托人有权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大宗交易、司法拍卖等方式处置目标股票。 如以目标股票收盘价格计算,股票质押率持续低于25%超过20个工作日,受托人可以解除部分质押股票。但解除质押股票后,剩余质押股票的质押率不高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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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机构 简介 |
华能贵诚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系中国华能集团旗下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008年,公司完成战略及增资扩股重组工作,成为一家由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控股,贵州省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贵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电网公司等国有大中型企业参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华能信托于2009年2月变更公司名称,换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按照信托“新两规”要求开展信托经营业务。 公司的战略定位:充分发挥信托公司的制度优势,建立以资产管理业务为核心的稳定的业务发展模式和盈利模式;依托股东的管理与资源优势,打造核心竞争力,把公司建设成为在信托规模、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上具有领先地位的、国内一流的电力、能源行业的信托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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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信息 | 项目风险因素及控制措施分析: 1.证券市场波动导致的风险和世荣兆业股票的市值管理 本方案的核心是特定股票的价值,即世荣兆业市值。存在因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导致9,000万股世荣兆业股票价值下跌的风险。 为此设计以补仓线和平仓线的后续市值管理手段如下: 设置了5.66元/股的补仓线(补仓线为初始质押价格的170%)和 5.00元/股的平仓线(平仓线为初始质押价格的150%)。如果目标股票T日收盘价低于补仓线,梁社增先生应在T+1日下午16:00之前追加相应保证金至信托财产专户,直至质押股票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二级市场当日收盘价计算的市值(质押股票收盘价格×质押股票数量+质押股票的分红、配股)与信托财产专户保证金之和高于51,000万元;如果梁社增先生不追加保证金或追加质押股票,目标股票T日收盘价低于平仓线,则受托人有权通过司法拍卖和协议转让等方式处置目标股票。 2.投资退出风险、特定股票质押及强制执行公证 为保证本信托投资本金和收益的实现,受托人要求梁社增先生转让特定股票,实现投资收益的退出机制。因此存在梁社增先生不接受转让特定股票要求、或无法以合理价格在二级交易市场上转让特定股票要求,或操作延迟的风险、或不支付延期保证金及履行差额补足义务的风险。 为防范上述风险,将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即一旦梁社增先生发生违约,则可通过申请强制执行。梁社增先生将放弃申请诉讼解决的权利并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3.存在梁社增先生继续减持股票或将股票质押给第三方而向受托人追加质押股票的数量减少的风险 如梁社增先生继续减持股票或将股票质押给第三方,可能向受托人追加质押股票的数量减少,从而影响梁社增先生追加质押股票至补仓线,从而影响本集合信托的信托本金和投资者预期收益率。 受托人将要梁社增先生优先将股票质押给本信托及要求梁社增先生承诺减持或质押股票须征得受托人同意。 4.质押物变现风险 存在受托人变现处置特定股票时,因二级市场波动性和操作上的难度,无法按照最大利益的价值变现特定股票的风险。 受托人设置平仓线,平仓价格为质押价格的150%,如股票价格低于平仓线,受托人可以完成出让质押股票实现信托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