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一 公司简介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业信托”)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在重组原广州科技信托投资公司的基础上,重新登记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广州市,在北京和上海设有业务管理部。
公司在2011年3月10日获取《金融许可证》,并在2011年3月16日换取新的营业执照正式开业,经允许从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它规定批准的业务。
二 股东背景
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简称“东方资产”),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由财政部全额拨入。公司目前由主营收购、管理和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向经营不良资产和发展其他金融服务并重过渡。公司在全国26个中心城市设有25家办事处和1家经营部,在直接投资领域形成了以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核心的投融资平台,在金融领域控股东兴证券、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金融平台。
2.广州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国际”),是广州市人民政府整合市属金融产业的平台。公司直属子公司包括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州产权交易所;控股企业包括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珠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永期货有限公司等优质金融资产。
3.广东京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京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京信电力”)是一家以投资运营大型火电、风电站为主营业务,兼营大型国内外贸易及投资营运大型码头、煤炭仓储、油气仓储等行业的大型能源集团,为广东省五大电力企业之一。
三 经营宗旨
恪守信用,合法经营,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四 战略规划
依托广东省的区位经济金融优势,并充分利用重组方的行业优势地位,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以传统业务为起步,稳步有序开展创新业务,争取用3-5年的时间将新公司发展成为以投资能力、研发能力、营销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核心竞争力,具备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的综合信托业务平台,实现股东回报最大化。
五 业务范围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大业信托可以从事下列本、外币业务:
(1)资金信托;
(2)动产信托;
(3)不动产信托;
(4)有价证券信托;
(5)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6)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7)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8)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9)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10)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11)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
(12)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3)从事同业拆借;
(1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